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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节

 

对,还有这事儿。

既然结了婚,总要有新房才好,即便不住在一起。

“那你呢?”她问。

“我回公司。”

“我是说,你住哪儿?”

“尚府顶层公寓。”

她就知道。

“你现在要回公司了?”

“嗯。”

现在已经到了午饭时间,他却要这时候回公司,想来是一分钟也不想和她多呆了,她也不勉强,先一步站起来,“那走吧。”

陈迟俞看她一眼,关上电脑起身。

两人一起出餐厅,进电梯。

从顶楼到负一楼,电梯里始终无声。

出了电梯,一道声音响起,却是来自旁边的电梯口:

“迟俞?”

陈迟俞转头,看着不远处的一人,喊了声:“四叔。”

被他唤作四叔的男人朝这边走过来,视线落在他身边的周望舒身上,“这位是?”

换在从前,周望舒会自己开口自我介绍,今天她没开口,她倒想看看陈迟俞会怎么介绍她。

她侧眸看向他,听见他说:

“我爱人,周望舒。”

蓦地,她愣住。

我爱人——

这三个字,实在太过动人心弦。

她愣在原地,连面对的男人朝自己伸过来了手都没有察觉。

“周小姐,久仰。”

还是听到这道声音才让她回了些神,表情怔怔地同男人握了个手。

“已经领证了?”这话是问陈迟俞的。

“今天刚领的证。”

“恭喜,”男人笑笑,“什么时候办婚礼?”

“下个月21号。”

“你小子,”男人拍拍陈迟俞肩膀,“老爷子这下再也不用担心你会打一辈子光棍了。”

陈迟俞回之一笑。

“那成,我们婚礼上再见,今天就不打扰你们两口子了,先走了。”

“四叔再见。”

礼貌性目送男人进电梯,陈迟俞回身,“走吧。”

周望舒没迈步。

余光瞥见她还站在原地,陈迟俞脚下一顿,回头。

“陈迟俞,”周望舒微偏一下头,“我是你爱人?”

“这只是一个称呼,”陈迟俞寡声,“没有其他含义。”

周望舒轻牵唇角,“我喜欢这个称呼。”

陈迟俞眸色一深,没有说话。

与他对视一会儿,周望舒唇边的笑意又扩大了一些,但她也什么都没再说,笑着垂眸迈开步子,步伐有些蹦蹦跳跳的,十厘米的高跟鞋都压不住。

陈迟俞在原地看了会儿她的背影,没人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。

他们停车的地方离电梯口不远,就几步的距离,周望舒走在前面,先一步上车,他上车时,载着周望舒的车已经发动。

两辆车一前一后出了停车场,朝不同方向驶去。

在后视镜里看到那辆载着她的车消失在转角,陈迟俞收回视线,抬手,从西装外套的内层口袋里拿出一本红色的本子。

翻开,上面是他和她的照片、姓名、结婚证字号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件号……

一眼就能看过去的内容,他却看了好久好久。

直到抵达目的地,车停了,他才收回目光,将这本红本子重新放回西装外套的内层口袋,靠近心脏的那一侧。

抵达黎园时, 正好是中午十二点。

周望舒推门下车。

黎园是市区内最高档的小区,没有之一。

当然,别墅区另算, 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有一处庞大的别墅群, 平璋别院,那里的房价自然是更高的,而在那里, 陈迟俞也有一处房产。

还有一处房价比平璋别院房价更贵的地段,明官古巷。

明官古巷, 顾名思义, 是遗留下来的古建筑, 被列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街区,古巷内全为青黛砖瓦的四合院落,现部分开发为了aaa级景点,而另外的部分则为私人住宅。

明官古巷的私人住宅共计十二所, 陈迟俞正是其中一所的拥有者。

按理说,陈迟俞年纪轻轻,父母在陈家地位也并不高, 他的私人财产不该如此惊人才对, 的确,如若不是当年那件事,他就算能力再出众,也决计不可能拥有这样的身家, 当年他算是因祸得福, 那件事后, 老爷子垂怜,将他养在了身边, 完完全全当做了亲生孙儿来养,他名下的房产大多都是老爷子送他的,明官古巷的四合院就是老爷子送他的成人礼。

陈家的人都说,如若不是老爷子年事已高,陈迟俞一定会是下一任陈家掌舵人。

陈迟俞在黎园的房子在顶层,虽楼层不如尚府大厦那般高,但视野也很开阔,客厅拥有大面积的落地窗,光线明亮通透,和尚府大厦一样,极简的风格,却十分具有格调的设计感,现代气息浓郁。

周望舒走进这栋房子时,一桌饭菜已为她做好,饭香四溢,菜肴冒着热腾腾的热气,可一眼望过去,她只觉得冷清。

这里哪怕干净整洁得没有一丝尘埃,但就是能让你感觉到已经许久没有人来居住。

“刘秘,”她转头看向一旁的刘胥文,“坐下陪我吃饭。”

“好的周小姐。”估计是经常和陈迟俞一起吃饭,刘秘并没有拘束。

听到“周小姐”这三个字,周望舒笑了笑,“怎么不叫我陈太或者夫人?”

“我问过陈总,二位婚后我该怎么称呼您,陈总说,不管您有没有嫁给他,因为什么嫁给他,您都是周小姐。”

这的确像他说的话。

看起来古板的他,从不古板。

如他所言,不管她有没有嫁给他,因为什么嫁给他,她都是周小姐,都是周望舒本人,独立的个体。

她喜欢‘周小姐’这个称呼。

说起称呼,她难免想起半个小时前,他向别人介绍她为‘爱人’。

他说这只是一个称呼,可对于伴侣的称呼有那么多,妻子、夫人、太太、老婆、对象……他偏偏选‘爱人’。

她垂眸,轻轻地笑。

轻笑片刻,她夹起一筷鱼肉放进嘴里,原本没什么胃口的她,此刻竟觉得这道生煎鲈鱼十分美味。

又夹起一筷放入碗中,她抬眸问刘胥文∶“他有在这里住过吗?”

“陈总在没去上林任命时一直住的这里。”

他这么说,想来,那是住了挺长一段时间。吃完饭后,周望舒确实在这里找到了许多陈迟俞来过的痕迹。

卧室的衣帽间里挂着许多他的西装和家居服,中央的玻璃柜摆放着几十只价值不菲的腕表,可浴室这种私人空间却看不出来有使用痕迹,想来他已经挺久没回来,佣人将所有洗漱用品都换成了新的。整个房屋里的很多物品都换成了新的,健身房器材倒是没换,尽管佣人将器材保养得很好,还是能看出些许磨损。

书房十分整洁有序,却是最有他生活迹象的地方,书架上的书很多都有翻阅痕迹,抽出一本,周望舒还在里面发现一枚书签,是很精致木质镂刻书签,像哪个心思细腻的姑娘精心挑选来送他的。

书桌上摆放着一枚他用过的打火机,她知道他是要抽烟的人,但在一起这么久,她竟还从没见过他抽烟,只在与他接吻时在他口腔里感受到过一丝淡淡的烟味,那是一种介于草木香和尼古丁燃烧后的味道,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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